
居间合同范本精选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居间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居间合同范本1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2坐落(区域):
2.3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2.4总房款:人民币 元至 元内;
2.5装修标准: 附属配套设施:
2.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贷款□需公积金贷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不需贷款
2.7其他: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2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一、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二、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一、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二、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三、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一、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一、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二、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三、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四、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居间方: ……此处隐藏17482个字……心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带给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透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职责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职责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职责,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状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透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职责: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居间合同范本1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果需要拆除原建筑的非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为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工程总造价的65%);工期过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结束、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工程总造价的5%);
六、其他: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不负责外运。如需外运,费用单计。
2、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归还甲方。
3、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施工;
七、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的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进行修理;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